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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铅封费调整
【日期:2013/4/7】【阅读 :1066】
 

各订舱单位:

一、接中远集运通知,从下述时间开始(以船舶开航日为准),调整各航线铅封费。铅封费征收标准:

(1)美加航线(包括巴拿马、墨西哥、加勒比海区域):

自2013年3月15日(重箱进港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40元/UNIT

(2)欧地航线(包括黑海、北非、西非、黎巴嫩、叙利亚):

自2013年2月15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50元/UNIT

(3)亚太航线(包括波斯湾、红海、印巴、南非、南美、香港、台湾、韩国、澳洲、新西兰):

自2013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50元/UNIT

(4)东南亚航线:自2013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50元/UNIT

(5)内贸航线:自2013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20元/UNIT

(6)中日航线:自2013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人民币20元/UNIT

 

二、从2013年3月1日起(以船舶开航日为准),针对宁波口岸出运的所有中远集运内外贸货物征收集装箱设备管理费,费率标准为RMB15/UNIT,该项费用由我司箱管前台现场收取。(注:设备交接单费RMB10/UNIT正常收取;若需宁波中货打印装箱单,则另收 RMB5/UNIT)。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