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单证操作费用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东方海外谨此通知您, 我司将从2015 年5 月15 日起调整出口单证相关操作费至每票人民币500 元,以收货日起算。 具体如下:
此费用适用于从中国大陆(海南省,云南省,广西省,广东省和贵州省除外)出口至欧洲(欧洲大陆、地中海和黑海),亚洲(东北亚、东南亚(包括台湾 / 日本 / 香港等)、中东、印度及印度次大陆、红海等),大洋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及加拿大的所有集装箱货物。
请您与我司当地办事处联系以获取更详细信息。
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