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各位尊敬的客户:
依据中国国家财税《关于在全国展开交通运输业和部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简称《财税37号》公文)之精神,EVERGREEN LINE谨此通知,自8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收取的海运费及相关杂费将加收6%的增值税及相应当地附加税费,生效日以开票日为准。此税费属于依法代缴性质,绝非船公司收入。
为确保客户权益,我们正在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求证讨论政策法规。如有任何更新变动,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不吝联络长荣海运在大陆各地的分支机构。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顺颂
商祺!
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As Agent For EVERGREEN LINE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