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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箱限重规定
【日期:2012/8/23】【阅读 :1030】
 
为配合船公司对出口集装箱箱重的监控,提升码头服务能力,同时兼顾码头安全生产,我司将与宁波港其它集装箱码头一起对出口箱的进场箱重进行限制,该限制从2012年8月22日起试运行,9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大箱或单个小箱的重量(货重+箱皮)不得超过33吨(一车一箱)。

2一车双箱重量(货重+箱皮)不得超过66吨。

   我司闸口一经发现货重超过规定的范围,将不允许集卡进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请自行承担。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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